咨询热线:155-5422-2280

热门话题: 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劳动工伤 | 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高糖药致不良后果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1

高糖药致不良后果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糖尿病患者谷女士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医院给其开了高糖药物,两天后她出现神志不清、昏迷等症状,经抢救才脱离危险。为此,她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32781.34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11月10日,法院判决北京航天总医院赔偿谷女士医疗费、护理费14843元;误工费1万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4日谷女士因头晕伴呕吐2天到北京航天总医院内科门诊就诊。医生诊断为前庭性眩晕,给予静脉点滴5%葡萄糖500ml+60ml,口服眩晕宁、西比灵、倍他乐克治疗。谷女士输液治疗后病情加重,2003年4月6日到北京天坛医院治疗,该院诊断为糖尿病酮症、低钠低氯血症、急性肾功能不全。谷女士为此共支付医疗费17493.82元。诉讼中,2004年7月2日法院委托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认为:医方作为一所三级医院,患者到医方门诊就诊时,医方存在检查不细、诊断思路狭窄、未做认真鉴别诊断等不足,致使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但患者原发疾病与医方存在的不足无因果关系。结论:本医案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认为,航天医院在谷女士就诊时,未做认真鉴别诊断,致使谷女士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加重了谷女士经济负担,故航天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一篇:医生操作失误医疗事故案例

相关文章:

一周查处“炸街车”221辆,酒醉驾463起!青岛交警持续开展查处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连舸决定逮捕
青岛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军受贿案宣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城阳一武术运动俱乐部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