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是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具体化,是采用公开办案的方式,让当事人参与其中,请第三方见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在彰显司法人民性、民主性,加强检察监督,化解矛盾纠纷,以鲜活的案例进行法治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通过公开审查,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宜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做到以公开审查为载体做好“普法的先锋”,取得公开审查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要扩大案件范围,刑事申诉、国家赔偿、赔偿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刑事申诉检察案件均可进行公开审查;二要简化操作程序,在适用公开听证程序的同时,要探索其他简便易行、效果好的公开办案的方式、程序,加强公开审查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三要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公开审查以案释法,宣传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