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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朋友女性,在青岛这里工作,老家黑龙江,现在跟丈夫感情不合想在这里办理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否在青岛起诉办理离婚!

需要有对方的居住证明

回复时间:2016-07-17 21:07:53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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