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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木工,4月25号入职,6月11号在车间上班时受伤,出院回来她们叫我写了份受伤经过说是拿去做工伤鉴定,我也看到了做工伤鉴定的资料,我问她们多少时间能够鉴定,她们说要到12月份,后来我到城阳劳动部门问了一下,里面说沒有我的资料,用我的身份证查也没有,并说我的身份证在青岛市没有参加任何保险,我以前也受过伤,做过伤残鉴定,应在3个月左右就能鉴定。为什么在青岛要这么久,我是左手无名指被锯条锯断二分之一,现在不能活动更不能干活,我想回家修养一段时间才回来,我这工伤以后可能会打官司,影不影响,也希望您给我一些指导。还有我问她们这里受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她们说一个月有1600元左右,是按青岛市最低工资標准,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

回复时间:2016-08-11 07:08:28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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