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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在84年把以前的老房子分给了3个儿子,有分家单老大四间、老二四间、老三五间,其中老大老二四间里面有各有1间半是老人的,老三里面有2间和西平房是老人的,上面写了只有老人居住权,等老人走了以后房屋由各个儿子说的算,17年8月,村里把旧房子拆了盖好回迁房,现在孩子都不拿出房子来给老人住,我想问下这个可以重立遗嘱明确房产问题么?分家单上只有以前生产队的证明人签字,无老人和三个儿子签字。

可以,需要看看具体材料

回复时间:2017-08-23 14:08:12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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