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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在正阳路与和源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我是驾驶一辆驾车从和源路转向正阳路,对面从一辆摩托车沿和源路从南向北直行。当时我车声已转向正阳路,对方摩托车未开车灯撞在了我右前轮胎位置。对方未戴头盔,现场未找到车牌,当时从路口起步速度很慢。现在人伤的很重,磕到头,脑出血,还在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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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10-09 21:10:17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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