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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6号,我和房屋中介签了合同,对方盖了公章,业务员签字,我也签了字的,合同内容规定,房子交830押金,100水电押金,并且通过汇分期的方式每个月支付房租830+物业、网费120的租金,但是8月13号的时候,我打电话咨询他们如何交租金,无论是合同上的客服,和我签合同的业务员,还是房子的管家,都不告诉我怎么交租金。8月16日,我才终于从业务员的口中得知,我的汇分期没有办下来(后面得知是由于业务员疏忽,没有按时收集材料的原因),所以必须转季付。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于是想要退房,但是业务员告知我退房是不退押金的,建议我先住着,到他们找到我时候再搬走。但是我怕如果按业务员说的做,到时候他们会追究我的其他责任。所以在8月18日的时候,我在已经找到了其他心仪的房子的情况下,到市南区福州南路铁路万里大厦A座1001找到了他们公司进行协商要求退还押金。协商的结果是,他们同意继续按照月付的方式收取租金,但是如果我想退房的话还是不能退押金。后续在我刚刚离开他们公司,我在微信上收到业务员的消息,可以退还水电押金的余额。我继续问他能不能帮我换他们的其他房源,他同意帮我换房,我们达成协商一致。 到了
建议面谈。
回复时间:2018-09-01 08:09:00 回复律师:杜求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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