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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老板组织团建 在青岛王哥庄度假村组织活动 ,在娱乐烧汽油类卡丁车的时候同事将我撞伤导致骨折(左侧肩胛骨处),当时没遇到这种事,没有报警去了周边的医院检查是骨折后,去了市区的解放军401医院(解放军971医院)做钢板接骨,考虑到遭罪,我想用不痛的方式恢复,所以去了齐鲁医院做了保守治疗 石膏接骨,晚上同事妈妈和同事来道歉,并赔了一千元再也没有动静。 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 同事和我说 我们被撞是因为没有站在安全区域,这使我很气愤,我觉得我不能这样了事。

可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2019-03-25 09:03:28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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